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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促進我區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嚴厲打擊建設工程施工轉包、違法分包等行為,強化建筑業資質事中、事后監管,切實規范行業管理,結合《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關于開展2018年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核查和建筑市場違法行為專項檢查工作的通知》(深建設〔2018〕23號)要求,我局制定了《福田區2018年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核查和建筑市場違法行為專項檢查工作方案》,于5月22日至6月1日期間組織開展了專項檢查工作,F將核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檢查情況
2018年5月22日至2018年6月1日,我局建管科、案審執法小組和行業專家組成檢查小組,前往企業注冊地址,對25家建筑業企業進行專項檢查,主要核查企業的人員資料,以及人員到場、核驗原件。檢查小組工作人員攜帶執法記錄儀對檢查工作全程拍攝記錄,以秉持公平公正。
大部分受檢企業、項目基本上能認真準備相關資料,積極配合,對查出的問題,高度重視,積極整改。核查期間有部分企業進行地址變更(多為完成工商變更,資質證書并未變更),為防止企業規避檢查,我局要求企業到福田區政務大廳提交自查材料、核驗人員。 二、存在問題 經匯總整理核查情況,受檢企業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1)主要人員配備不足 核查的大部分企業其資質的主要人員不能滿足最低資質標準要求:一是人員數量達不到最低資質標準要求,二是不能提供相應的證件、證書原件,三是主要人員不能到場或到場人數達不到通知要求。 (2)人員社保繳交不到位 某些企業提交了人員資料,但人員缺少社保比較普遍,少數情況是因為人員變動,多數則是企業自查填寫的人員沒有購買社保,也未有相應人員到場,無法確定是否為企業員工。 (3)部分企業實際辦公地址與注冊地址不一致,現場核查時無公司掛牌、無人員資料、無人員到場。 三、整改要求 (1)整改依據 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第二十八條第二款規定:企業不再符合相應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要求條件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其他有關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改正并向社會公告,整改期限最長不超過3個月;企業整改期間不得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的升級、增項,不能承攬新的工程;逾期仍未達到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要求條件的,資質許可機關可以撤回其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 (2)整改措施 對核查結果不合格的企業,按照《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發放整改通知書,責令企業限期整改(具體名單詳見附件),企業在整改期間不得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的升級、增項、企業合并和企業全資子公司間重組分立,不能承攬新的工程。同時請各建設單位對照整改清單,如存在由通報企業承接的建設工程,應嚴格自查該項目的質量安全狀況及轉包掛靠行為;在以上企業未完成整改前,各有關單位不得將新工程委托以上單位實施。 四、下一步工作 (1)對在本次資質動態核查中限期整改的企業,應嚴格按照資質標準進行整改,并在整改通知書規定的時限內整改完畢(最長不超過3個月),將整改材料報區住房和建設局審查。對在規定整改時間內未提交整改材料或仍未達到資質標準要求的,視為資質核查不合格,我局將依法撤回其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屬上級主管部門審批的資質將由我局提請上級主管部門依法處理)。 (2)各建筑業企業要高度重視企業資質管理工作,定期依照資質標準檢查企業的資質條件進行自查;各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應定期對項目施工單位的資質條件進行核驗,發現問題及時監督整改。 (3)我局發布《福田區住房和建設局關于對建筑業資質申報企業、人員及資料實施核查的通知》,要求企業申報資質的主要人員到場核查,同時提供相應的原件資料,夯實建筑業企業資質審查工作。 (4)我局將繼續加強企業資質監督管理。定期組織開展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核查;嚴把資質“準入關”,嚴格審查;嚴厲打擊利用虛假材料、以欺騙手段取得企業資質的違法行為,一經查實,相關企業、企業法定代表人及“證書掛靠”從業人員將在信用管理平臺中記錄“黑名單”,并實行失信聯合懲戒措施。 附件:2018年福田區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核查通報企業名單 福田區住建局 2018年7月2日